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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南app下载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根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元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薛元潮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任命董事张根壮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余景选先生(召集人)、陈斐先生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申请最高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5亿元融资,授信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7月12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止。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上述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因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元祐宠物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祐宠物”)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止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期间是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同意元祐宠物上述融资,并为元祐宠物(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债权人)在形成的,在人民币11,000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

  2、因经营需要,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元祐宠物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业务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4,500万元。上述期间是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同意元祐宠物上述融资,并同意为元祐宠物(债务人)在上述期间,在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各项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4,5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关系:元祐宠物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公司(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6年10月24日止,公司在人民币11,000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为元祐宠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元祐宠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元祐宠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控制其相关经营风险。

  元祐宠物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持续、稳健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7,177.40万元(外币担保已按照2023年6月30日美元即期汇率7.2258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7,17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9.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50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3楼会议室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和信函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线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5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股东大会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必须出示原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9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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